三十卷,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颜希深修,成城纂。颜希深字藩溪,广东连平人,贡生出身,乾隆十八年(1753)任泰安府知府。成城,浙江仁和人,进士出身,候选知县。泰安本为州,雍正十三年(1735)升州为泰安府
三卷。明李日华(1565-1635)撰。生平详见《梅墟先生别录》。此编载曹溶《学海类编》中,乃摘其“诸杂著中论诗之语,凑合成编”。书中所载主要针对具体诗作的品评及诗人轶事,也有李日华自叙作诗体会之语。
六卷。清房裔兰修,苏之芳纂。房裔兰字汉芝,河北栾城县人。康熙四十一年(1702)举人,雍正七年(1729)任阳高县知县。雍正七年房裔兰掌阳高后,以省志及其他采访所得,编成此志。《阳高县志》雍正七年(1
三卷。明郑圭撰。圭字孔肩,钱塘(今浙江余杭县)人。约生活于嘉靖至万历年间(1522-1620)。该书成于万历三十八年(1610),前二卷以六十四卦各为一论,后一卷就《系辞》诸传标举一些字句解释阐发。如
三十七卷。《延露词》三卷。《南淮集》三卷。清彭孙遹(1631-1700)撰。彭孙遹,字骏林,号羡门生,又号金栗山人,浙江海盐人。顺治十六年(1659),官中书舍人,康熙十八年(1679)举博学鸿词,召
十六卷。清李光暎撰。李光暎,字子中,嘉兴(今属浙江省)人。嘉兴朱彝尊曾著有《吉金贞石志》,后朱氏所藏金石刻,又归于李光暎。李氏遂辑所得,并集诸家之论,而成此书。书前有雍正七年(1729)金介复序,称此
八卷。明顾懋樊撰。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是编成于崇祯庚辰(1640),博采众说,参以己见,然多是无根据之创解。例如他认为《郑风》中的《丰》及《风雨》篇,皆齐诗,而误入于郑。《丰》诗原意是说妇人有了别的心
不分卷。清刘岳云撰。刘岳云,见《光绪会计表》条。是书前有戴鸣慈序。第一册载官票局官银钱号,第二册载商税、厘捐,并分子目为厘捐原起、整顿厘捐、里下河厘捐、盐厘、米厘、布棉税厘、洋药税厘、土药税厘、续表、
六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此书是一部约束妇女的封建礼教规范,摘录经典、史传中有关内容及格言,按朱熹《小学》体例,分(妇女)“德”、“言”、“容”、“功”四类,书中杂有作者的有关论述。此
二十二卷。明林燫(?-1579)撰。林燫,字贞恒。福建闵县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六(1547)进士,授检讨,充景恭王讲读官,后官南京礼部尚书。谥赠文恪。著有《文恪集》。是集为林燫诗文集。凡二十二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