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逸字辨证
二卷。清李桢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桢字佐周,湖南善化(今长沙市)人。是书以为郑珍《说文逸字》多违许旨,未深究许君所以弃取之意,则为之辨说,益以左证。其体例是录郑书于前,自为辨证于后。李氏云:“《逸字》所采,视“新附”虽未及半,要其踵袭讹谬,类推臆度,非夫以约失之者所可同日而语。”是书有光绪十一年(1885)畹兰室刊本。
二卷。清李桢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桢字佐周,湖南善化(今长沙市)人。是书以为郑珍《说文逸字》多违许旨,未深究许君所以弃取之意,则为之辨说,益以左证。其体例是录郑书于前,自为辨证于后。李氏云:“《逸字》所采,视“新附”虽未及半,要其踵袭讹谬,类推臆度,非夫以约失之者所可同日而语。”是书有光绪十一年(1885)畹兰室刊本。
一卷。明蔡鼎(生卒年不详)撰。鼎撰有《孙高阳前后督师略》,该书即前书之续,专记孙高阳阖家殉难之事,所叙简略。现有《荆驼逸史》本。
六十二卷。梅文鼎(1633-1721)撰。梅文鼎字定九,号勿庵。安徽宣城人。著书八十多种,主要成就在天文学、数学方面。是书汇集梅氏所著二十九种,言历者居前,言算者列后。内容大体可分三部分:一是历学理论
不分卷。未标明撰写者,只署“式楹”,根据卷首序言,“式楹”当是其字,序末有“白下星符氏记”,也不知姓名。本书虽然题名为《十四经通考》,实际上只有《礼记》类、《尚书》类、《四书》类、《春秋》类四类。《礼
一卷。清李衷灿(详见《拳拳录》)撰。本书摘录宋明理学家周敦颐、程颢、陆九渊、朱熹、王守仁五子及清代孙奇逢、魏裔介、成性等人的学说,其宗旨在于抑制程朱学派,推崇陆王学派的“知行合一”的“致良知”说。书后
九卷,清张古、张文凤、张鹏、黄弦修,周万金、王崇庆等人纂。张古,字希古,云南永昌(今云南保山)人,嘉靖三年(1524)来任。张文凤,字公仪,号立斋,直隶常熟县人,嘉靖八年(1529)进士,十五年(15
十二卷。清倪文蔚撰。倪文蔚(?-1890)字豹臣。安徽望江人。咸丰进士,以主事签分刑部。咸丰十一年(1861)从河南巡抚严树森镇压太平军和捻军。同治十一年(1872)授湖北荆州府知府,兴筑长达二百里的
一卷。明毛晋撰。毛晋(1598-1659),原名凤苞,字子久,改名晋,字子晋,号潜在,晚号隐湖,又号汲古阁主人,笃素居士,江苏常熟人。汲古阁为其藏室名,所藏逾八万四千余册。目中附刻有毛晋印记之原本,记
六卷。宋末元初佚名者撰。该书前五卷以编年形式记载宋理宗、度宗、恭帝三朝史事,始于宝庆元年(1225),止于德祐二年(1276)。另以陈仲微撰《广、卫二王本末》一卷附录于后,记端宗帝昺时期文天祥、陆秀夫
一卷。作者不详。明梅膺祚作《字汇》时,取《韵法直图》和《韵法横图》附于书后,这两种韵图影响很大,仿效两图体例的作品很多。《韵法直图》梅氏序云:“韵学自沈约始,而释神珙继以等韵,列为三十六母,分为平仄四
五卷。清潘相撰。潘相,字润章,号经峰,湖南安乡县人。乾隆进士,官知州,有《脔文书屋集》。是书卷一为庙制冠服之制,卷二为昏礼,记录《清会典》中纳采等礼及孔南塘张伯行诸人论说,卷三为丧礼,卷四为祭礼,卷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