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孙冯翼撰。孙冯翼字凤卿,直隶承德(今属河北省)人。此书卷尾有俞正燮书跋,称“孙凤卿观察自涿州寄予此书,搜求古逸、排比有法、不自驰骋议论,而奥旨自通,可谓有赡雅之思矣。”此书备列古注,但其中只有
见《辟寒》。
五卷。明乐纯(生卒年不详)撰。乐纯,字思白(一说字自禾),号雪庵,自号天湖子,沙县(今福建省沙县)人。廪生,工书、画,善诗文,尤通古文辞,且博通经史,著有《雪庵清史》、《红雨楼集》等。此书共五卷,皆为
一卷。清孙锡畴撰。孙锡畴,山西阳城(今河南原阳)人,生卒字号不详。著述有《四书广义》、《四书正俗》、《四书贯解》、《学官谱》、《阳武县志》。除是书外,其余均已散佚不全。是书题名贯解,其意当是贯通全部或
五十卷。清陈逢衡(详见《逸周书补注》)撰。正文四十九卷,卷五十为《补遗》;卷首《凡例》、《叙略》、《集说》,不入卷数。逢衡以孙晴川、徐文靖两家纪年文书尚未精当,乃旁搜博采,细为诠释。始以群书订《竹书》
无卷数。清陈诜撰。陈诜字叔大,号实斋,海宁人,康熙十一年(1672)举人,由中书科中书官至礼部尚书。谥号清恪。其书以六十四卦每两卦为一篇,前列经文而以总论尾随其后。前无序文,也没有凡例。观其两卦合并之
一卷。清谭祖同(生卒年不详)撰,谭祖同字统方,江西南丰人。约道光时人。此书为诗别集,无序跋,诗中有作者于道光十年,二十九年所作诗篇,其中包括《抒怀》、《寄答严舍人》、《秋占》、《醴陵道中》等近五十首五
一卷。清范士增撰。此卷以《尚书》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,较好地把握了《尚书》全书的含义,其所解释之者,意义都很贴切,在清人《尚书》研究中独辟蹊径。如范士增以“罔有攸赦”来解释“怙终贼刑”;以“元后
一百一十卷。明末清初钱谦益(1582-1664)撰。钱谦益字受之,号牧斋,后自称牧翁、蒙叟、绛云老人、敬他老人、东涧遗老。常熟(今江苏省常熟市)人。明万历进士,官礼部右侍郎。入清官礼部右侍郎管秘书院事
十六卷,首一卷。清言如泗、李友洙修,杜若拙、荆如棠纂。言如泗详见《解州安邑县运城志》。李友洙,海宁县人,副贡生,乾隆二十八年(1763)以绛州判署平陆知县。杜若拙号舫山,邑人,乾隆七年(1742)进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