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辩正论

辩正论

十卷。唐代释法琳撰。法琳生平事迹详见《破邪论》辞条。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,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,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,在继《破邪论》之后,又作《辩正论》十卷。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。《辩正论》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(632)。有十二篇,即:第一、三教治道篇,第二、十代奉佛篇,第三、佛道先后篇,第四、释李师资篇,第五、十喻篇。第六、九箴篇,第七、气为道本篇,第八、信毁交报篇,第九、品藻众书篇,第十、出道伪谬篇,第十一、历代相承篇,第十二,归心有地篇。在十代奉佛篇中,列述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、唐,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,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,造寺度僧之事迹。十喻、九箴两篇,因道士李仲卿作《十异九迷论》贬斥佛教,故以“十喻”加以说明,以“九箴”加以诫之。在出道伪谬篇中,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。在归心有地篇中,列梁武帝舍道敕,梁邵陵王舍道启,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。此书与《破邪论》一样,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。贞观元年(627),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,以法琳为寺主。贞观十一年(637),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,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。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,太宗不从。贞观十三年(639),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,诬称他的《辩正论》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,有罔上之罪。太宗闻言大怒,令汰僧尼,逮捕法琳,判他死刑。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,看有无灵感,以观后效,再做论处。期至,法琳回答太宗所问:“七日以来,不念观音,唯念陛下”。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(治所在今四川成都)。《辩正论》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,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,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。另外,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,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,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。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起信论一心二门大意

    一卷。梁释智恺(535586)撰。智恺,俗姓曹,住杨都寺,受业于法泰,后依真谛三藏。于天嘉四年(563)翻译摄论,次年翻译俱舍,并作疏注经,共达上百卷。《起信论》,全称《大乘起信论》,印度马鸣著。梁真

  • 周易通义

    十四卷。清方葇如撰。方葇如字药房,淳安人。此书全部采用四书成语以证《周易》,古代本无这种体例,只不过是方葇如想标新立异而已,与经义并没有关系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入存目。

  • 集古今佛道论衡

    四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辞条。《集古今佛道论衡》一书,是道宣晚年作品,唐龙朔元年(661)于京师西明寺实录至麟德元年(664)最后完成。自佛教传入以来,道教人士时有异议,

  • 明万历辽东诸道年表

    清吴廷燮撰。明洪武时期,辽海东宁按察分司,置而又废。至明中叶,诸道增创,首置守巡二道,系衔山东,成为布政司、按察司的分司。世宗嘉靖时期,明廷鉴于辽东局势紧张,在开原、宁前等地相继增置道,其守巡的名氏、

  • 读左琐言

    一卷。清倪倬撰。倬字云庄,一字汉甫,青浦(今属上海市)人。笃学嗜古,钻研经典。著有《农雅》、《我我书屋吟稿》、《存善堂文集》等。此书是他的读书笔记。他依据古代经典,辨证诸家《左传》注疏的误说,确有所得

  • 律吕新书解

    二卷。明张敔撰。张敔字叔成,饶州德兴(今江西德兴)人,曾举弘治辛酉年(1501)江西乡试,官至礼部员外郎。精于乐学,著有《雅乐发微》八卷和《律吕新书解》二卷。此书专为疏解蔡元定《律吕新书》而作,认为蔡

  • 衷圣斋诗文集

    清刘光第(1859-1898)撰。刘光第,字裴村,四川富顺人。光绪九年(1883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戊戌因陈宝箴荐,与杨锐、谭嗣同、林旭同充军机章京,参与新政,八月太后训政,六人同被诛,史称“戊戌六君

  • 淮南子内篇评议

    四卷。清俞樾(1821-1906)撰。此为樾《诸子平议》第十三种。樾校《淮南子》,有些地方为臆测之注,未可尽信。但他征引《左传》、《管子》、《庄子》、《列子》、《文子》、《吕氏春秋》,及本书展转订正,

  • 东谷随笔

    见《东谷所见》。

  • 笔峰存稿

    五卷。明王凤灵(约1531前后在世)撰。王凤灵,字应时,自号笔峰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,官至广西布政司参政。其人官刑曹时,曾疏论宦官张锐、都督钱安大辟之不当赎,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