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宗肜日
高宗祭成汤,有飞雉升鼎耳而鸣,祖已训诸王,作《高宗肜日》、《高宗之训》。
高宗肜日,越有雊雉。祖已曰:“惟先格王,正厥事。”乃训于王。
曰:“惟天监下民,典厥义。降年有永有不永,非天夭民,民中绝命。民有不若德,不听罪。天既孚命正厥德,乃曰:‘其始台?’
“呜呼!王司敬民,罔非天胤,典祀无丰于昵。”
高宗祭成汤,有飞雉升鼎耳而鸣,祖已训诸王,作《高宗肜日》、《高宗之训》。
高宗肜日,越有雊雉。祖已曰:“惟先格王,正厥事。”乃训于王。
曰:“惟天监下民,典厥义。降年有永有不永,非天夭民,民中绝命。民有不若德,不听罪。天既孚命正厥德,乃曰:‘其始台?’
“呜呼!王司敬民,罔非天胤,典祀无丰于昵。”
三卷。明朝夏树芳(生卒年不详)撰。《法喜志》一书,以编取历代知名之人,摭其一事一语近乎佛理者,皆谓得力于禅学为内容。共择录历代学界知名人士200余编入该书。其中,韩愈、程子、周子、朱子亦罗织入之。佛教
八卷。元杨载(1271-1323)撰。载字仲宏。浦城(今属浙江)人。初以布衣荐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。延祐二年进士,授饶州路同知浮梁州事,终于宁国路总管府推官。与虞集、揭傒斯、范椁合称“元诗四大家”。有明
二十卷。明王维桢(1507~1555)撰。王维桢,字允宁,号槐野,华州(今陕西华县)人,嘉靖进士,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。家居,地震遇难。著有《王氏存笥稿》。是集为王维桢诗文别集,凡二十卷。为其挚友余姚孙
四卷。清刘宝楠撰。刘氏生平著述,见“论语正义”。是编专释谷名。宝楠认为程氏《九谷考》于麦豆麻考证甚详、余则颇多阙略失误,遂广引群书,旁推交通、对程氏之说加以辨证,如谓程氏以“穱麦”为“爵麦”、“穞豆”
十二卷。清吴浩(生卒年不详)撰。浩字养斋,江苏华亭(今上海市松江县)人。此书取诸经笺注,标其疑义,进行辨析。对经文的疏证,虽偶有可采,大多却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,往往顾此失彼,不知变通之理,错讹颇多
八卷。清赵吉士(1628-1706)撰。赵吉士字恒夫,号渐岸,又号寄园、天羽,休宁(今属安徽)人。旅居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顺治八年(1651)举人,官至户科给事中。著述颇多,除本书外,尚有《魏忠贤始末
三卷。清代于准撰。于准字莱公,永宁(今属山西)人,官至贵州巡抚。此书根据清代于成龙(作者之父)《杂钞》手稿与蔡方炳所撰的格言集《愤助编》增改而成。此书共摘录历代诸儒家计一百三十人的修身处事格言,不分门
五卷。明王寰洽(?-1642年前后)撰。王寰洽,字仁子,安徽亳县人。生年不详。其九试不第。天启元年(1621),以恩贡赴吏部试,拟授知县,未补官而卒。此集诗二卷,文三卷。多为应酬之作。其诗以纤丽为工,
二十七卷。明陈仁锡(详见《皇明世法录》)撰。该书前数卷题陈建纂辑,后数卷题陈仁锡用卿辑,系参照《皇明通纪》、《皇明从信录》、《皇明十六朝广汇记》,又增补万历以后三朝事而成。记二祖十四宗嘉言善政,以昭彰
见《平定粤匪纪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