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袁庆
隋朝诗人,大业时为秘书郎。炀帝命与柳顾言等典乐事。
- 博明
博明(1726~1774),清满洲镶蓝旗人,博尔济吉特氏,字希哲,号晰斋。乾隆十七年进士,授编修,与修《续文献通考》。历春坊中允,外任云南迤西道,内官兵部郎中。少时孤贫力学,奔走四方,为地方官幕僚。博学多识,精熟满、蒙、藏文,于经史诗文书画,无不娴习。有《凤城琐录》、《西斋偶得》、《西斋辑遗》。
- 清豁
清豁(?-976),生年不详,宋初福建漳州保福院僧。俗姓张,泉州(今属福建省)人。他博学能文,精通佛典,以高行受知于武宁军节度使陈洪进,以名上宋太祖,赐号曰“性空禅师”。一说,保福清豁(?-972),泉州(今福建泉州)人。年少聪颖,素蕴孤操,志探祖道。礼鼓山神宴国师,落发禀具。初参大章契如庵主,次谒龙山和尚而领悟玄旨。后住漳州保福寺。临入寂灭,嘱言勿置坟塔,遂入山坐化。刺史陈洪进奏,赐号性空大师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邹忠倚
邹忠倚(1623年-1654年),明末清初人物,清朝状元,字于度,号海岳,江苏无锡人。清顺治九年(1652年)汉榜壮元,授翰林院修撰。顺治十一年(1654年)去世。年仅三十二岁。著有《雪蕉集》和《箕园集》。
- 邱道隆
邱道隆,字懋之,上杭人。正德甲戌(1514)进士,知顺德县。时值岁歉,立法赈饥。毁淫祠,新学舍。擢江南道御史,首请逐佛郎机入广南、停浙江织造二事。及巡山西,督河东盐课,疏请开濬古永丰渠,建盐仓,处屯军,补额课。言皆硕画。时分守太监黄玉,怙恃逞威,道隆列罪状劾之。再巡四川,又劾分守少监阎良。会有旨举用人才,凡所疏荐,皆一时耆宿。以鲠直触忌,出知南雄府。端方持大体,僚属凛凛奉法。常大书“畏天悯人”四字以自警。以亲老告归。
- 完泽
(1246—1303)元人,蒙古土别燕氏。初为太子真金僚属,署詹事长,甚受器重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,拜中书右丞相,革除桑哥弊政。成宗时,仍原官,加太傅,录军国重事。卒谥忠宪。
- 周世忠
周世忠,字士行,号观复生,无锡人。正言士平只仲兄,吴人丁仲举高其行,娶以女,乃买天宅,居于邑之扬名乡而隐也。
- 项鸿祚
项鸿祚(1798~1835)清代词人。原名继章,后改名廷纪,字莲生。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道光十二年(1832)举人,两应进士试不第,穷愁而卒,年仅三十八岁。家世业盐筴,巨富,至君渐落。鸿祚一生,大似纳兰性德。他与龚自珍同时为“西湖双杰”。其词多表现抑郁、感伤之情,著有《忆云词甲乙丙丁稿》4卷,《补遗》1卷,有光绪癸巳钱塘榆园丛刻本。
- 刘沆
刘沆(995—1030),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。北宋至道元年(995年)九月十八日生。天圣八年(1030年)刘沆进士及第,名列第二。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(副宰相)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(宰相)共7年,“自进士设科,擢高第至宰相者,吉郡以沆为首”,在位以“长于吏事”著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