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安徽中草药》。为灵芝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辨证录》卷二方。人参、茯苓、苍术各三钱,白术五钱,甘草、川乌各二钱,半夏一钱。水煎服。治气虚而微感寒湿之邪,邪冲心包,心痛忽作忽止,一日十数遍,饮食无碍,昼夜不安。
病证名。见《竹林女科证治》。指经来胃气不开,潮热旬日不思饮食。多因气血素虚所致。宜以开胃为主,用保和丸、逍遥丸。继以大补气血佐以滋阴,用十全大补汤酌加山茱萸、山药、丹皮、麦门冬、五味子。
下焦元气,指肾气而言。见《脾胃论》:“下元土盛克水,致冲、任、督三脉盛。”肾居下焦,内藏元阴、元阳之气,故称“下元”。
书名。2卷。清·傅山撰。原系抄本,至1827年始有刊本。本书以内科杂病证治为主,分伤寒、火症、郁结等23门,每门分列病证,先论后方,末附杂方、小儿科及女科等,其中女科内容,多系《傅青主女科》所未载者。
《素问》篇名。张志聪注:“此篇论五运主岁,有平气、有太过、有不及,各主果、谷、虫、畜、草木、生物数、声、色、味、生长收藏,皆五行政令之常,故曰五常政大论。”文中还提出了热药凉服、凉药热服、上病下取、下
即膀胱。《素问·汤液醪醴论》:“开鬼门,洁净府。”详膀胱条。
见萧步丹《岭南采药录》。为鸡骨香之别名,详该条。
皮肤针之一种。因针柄一端集针七枚,如七星并列,故名。参见皮肤针条。
中药炮制法之一。把药物放在火内烧红,或放于耐火容器中间接用火煅,使其质变松脆。如牡蛎、龙骨、瓦楞子,明矾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