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。《校注医醇賸义·胃火》:“胃火炽盛,烦渴引饮,牙龈腐烂,或牙宣出血,面赤发热,玉女煎主之。”《类证治裁·火症》:“治六腑火,胃火牙疼,颐肿,清胃散。”参见胃热条。
【生卒】:十七世纪【介绍】:明代眼科学家。字允科。江苏人。祖传眼科三十余年,采集有关文献,结合家传及个人临证经验,撰成《审视瑶函》一书,于1644年刊行,对眼科疾患的诊治,记述较详,是当时具有总结性的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提要》。为吴茱萸之别名,详该条。
骨名。掌骨和指骨的统称。
见《江苏省植物药材志》。为芦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五输穴,见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喉科秘旨》卷下。指雀舌之发于右者。详雀舌条。
书名。本书是根据敦煌出土唐人抄录的陶弘景《本草经集注》序例部分的影印本。参见本草经集注条。
见《江西民间草药》。为积雪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五脏病以相克的次序相传,如《灵枢·病传》所言的“病先发于心,一日而之肺,三日而之肝,五日而之脾”等是。五脏病依次传其所胜,于病为逆,预后不良,故《病传》又谓:“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,皆有死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