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医官职称。隶属于医学提举司,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,官阶正八品。
孕而未出生的幼体。又称胎元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故有胎孕不育,治之不全,此气之常也,所谓中根也。”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,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,四月称始胎,六月为胎儿。
【介绍】:见杜鸿渐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小儿肝常有余,肝热易发搐作搦,脉洪实者,为热胜,宜泻青丸。
书名。原题《三因极一病源论粹》,简称《三因方》。18卷。宋·陈言撰于1174年。作者认为:“医事之要,无出三因”。本书首叙医学总论,并将三因(内因、外因、不内外因)作为论述的重点;总论后列述内、外、妇
病名。出《脉经》。指崩下之血为纯绛红色。治疗参见血崩条。
内伤不得卧之一。指肝火扰动心神所致的不寐症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三:“肝火不得卧之症,胁肋时胀,夜卧常惊,口渴多饮,腹大如怀,小腹季胁牵引作痛,痛连阴器。”治宜平肝清火,如用疏肝散,四物汤加山栀、川连,龙胆
证名。指舌体伸缩不利的症象。外感热病常见于热入心包,内伤杂病多见于中风症。亦可由热盛伤津或痰浊壅阻所致。《诸病源候论·风舌强不得语候》:“今心脾二脏受风邪,故舌强不得语也。”《医林绳墨》卷七:“涎痰壅
指人体下肢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:“肢胫者,人之管以趋翔也。”
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四。即十奇散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