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时期医药机构的职称。隶属于太医署。掌管药园的全面工作,共2人。参见药园条。
外感病邪化热入里,邪气盛正气足时所表现的证候。如高热、烦渴引饮、便秘或腹痛拒按、尿黄赤,苔黄干,脉数实等。治以清泻实热为大法。参见实热证条。
见《海南岛常用中草药手册》。为三十六荡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幼幼集成》。指伤寒其邪抑遏而致壮热搐搦的证候,详搐条。
病名。《医门补要》上卷:“初生婴儿肛门有薄皮包裹,无孔。用剪刀剪开薄皮,以药速止其血,则肛自通。”即低位的先天性肛门闭锁症。
病证名。见清·许宣治《小儿诸热辨》。小儿纯阳之体,稍寒无妨,过暖则病。如果衣被过厚,室温过高,或睡时覆盖过严,气不得泄,均可导致身热面赤,心烦多啼,谓之暖病。既非外感,亦非内伤,宜即去其过厚的衣被,调
病名。指眼眶上缘额骨作痛。见《丹溪心法》卷四。又名眉框痛、眼框骨痛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眉棱骨痛》:“眉棱骨痛,风痰湿火,俱有病也。……有由风痰,眉骨痛连于目,不可开,昼静夜剧者,宜芎辛导痰汤;有由痰火,
五迟之一。出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,膝骨成,乃能行。”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、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。肝主筋,肾主骨,小儿肝肾不足,或哺养失宜,脾胃虚弱,元气不充,
病因分类之一。指感受六淫、疫疠之气等外邪。病邪或先侵犯人体皮毛肌肤,或从口鼻吸入,均自外而入,初起多有寒热或上呼吸道症状,故称。
十二经别之一。原称足厥阴之正。《灵枢·经别》:“足厥阴之正,别跗上,上至毛际,合于少阳,与别俱行。”在足背部从足厥阴肝经分出,上至外阴毛际,与足少阳胆经的经别汇合而并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