脏腑惊证之一。出《小儿病源方论》。详脏腑惊证条。
指妇人自怀孕起,至分娩前的全过程,称为妊娠期。
《症因脉治》卷二方。桑白皮、地骨皮、甘草。水煎,调益元散服。治伤暑咳嗽,身痛口渴,外反恶寒。
证名。见《中国医学大辞典》。指肝虚而致自汗之证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诸汗源流》:“由肝虚而汗,则必禁其疏泄,宜白芍汤。”参见自汗条。
病名。见《世医得效方》卷十六。多由肝肺积热,风邪外袭,风火热邪搏结于上所致,外伤亦可引起。黑睛生白翳,如花瓣,似鱼鳞,中央低陷,白睛红赤,抱轮尤甚,羞明泪热,常引起瞳神缩小,黄液上冲等,失治易成蟹睛。
痰证之一。又名痰结实。《圣济总录》卷六十四:“膈痰者,气不升降,津液否涩,水饮之气聚于膈上,久而结实,故令气道奔迫,痞满短气不能卧,甚者头目旋运,常欲呕吐。”治宜降气涤痰为主。参见痰证、痰结实条。
流注病的一种。多因暑湿、外伤、病后余毒等客于经络,流于关节所致。症见被侵关节肿胀、痠痛、久则发热、并有波动、伸屈受限,甚则疼痛剧烈、关节不能活动、全身发热、食少无力。类似化脓性关节炎。治疗:因暑湿所致
为眼睑时时眨动的证候。《审视瑶函》谓本症有四:①两目连劄,或色赤,或时拭眉,此胆经风热,欲作肝疳,用四味肥儿丸加龙胆草。②有雀目眼劄,服煮肝饮兼四味肥儿丸。③有发搐目劄,属肝胆风热,先用柴胡清肝散,继
即蛔虫,详该条。
组织器官名。又名牙断(音、义均同龈)、齿龈。指牙床上之肉。又分上龈、下龈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齿分上下断,上断属足阳明胃经,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。”《赤水玄珠》卷三:“齿者骨之余,肾之标寄于龈,养于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