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迟之一。小儿周岁以后,不能自己站立的病证。肝主筋,肾主骨,小儿肝肾不足,或哺养失宜,影响筋骨的发育,以致膝盖骨软弱,足胫无力,不能自立。治宜滋补肝肾。用六味地黄丸加枸杞、鹿角胶、当归、白芍之类。
见《中药志》。为蜣螂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张氏医通》卷八。即能远怯近症,详该条。
喉科著作。不分卷。清·赵溥泉辑于1855年。此书是辑录前人喉科著述而成,首载喉证秘集,详述喉证病因及辨证治疗大法;又列吴氏(阙名)丹药编目,其中载有喉科用药多种,颇多经验效方。另载张宗良咽喉总论等喉证
刺法用语。见《难经·七十九难》。与迎而夺之对举。指补法要顺着经气,以补益不足。
见《妇人良方大全》卷十四。即子痫。详该条。
见《中药志》。为白苏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厥证之一。指暴饮暴食所致昏厥的病证。《赤水玄珠·厥证门》:“有人醉饱之后,或感风寒,或着恼怒,忽然厥逆昏迷,口不能言,肢不能举者,此食厥也。盖食滞胸中,阴阳痞隔升降不通,故生此症。若误作中风而用祛风散
见《东北药用植物志》。为射干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指胃中伏火,上灼咽喉,或过食膏粱炙煿、醇酒厚味,致咽喉或舌、上腭等处肿生血泡者。《喉风论》:“此症因饮食煿炙,膏粱厚味,偶一触动,陡起血泡,咽喉舌腭,不拘其部,即时胀大,吐咽有妨,宜刺破其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