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证之一。指因火痰而致躁烦不宁的病证。《重订通俗伤寒论·夹痰伤寒》:“咳嗽不爽,胸中气闷,夜不得眠,烦躁不宁者,此火痰郁遏胸膈也。名曰痰躁。”治宜豁痰降火。方用陷胸、泻心汤等。参见痰证条。
证名。指因酒伤所致的哮喘。属虚哮范畴。《类证治裁》卷二:“治虚哮,用麦冬三两,桔梗三钱,甘草二钱。……酒哮,加柞木三钱。”参见虚哮条。
骨名。又名玉柱骨、天柱骨、颈骨、大椎骨。即第4、5、6颈椎的合称。《医宗金鉴·正骨心法要旨》:“旋台骨,即头后颈骨三节也。”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志》。为西洋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足的第一趾。又名足大趾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胃足阳明之脉……;其支者,别跗上,入大趾间出其端。”
【介绍】:见王勋条。
病名。指天时应寒反暖,人感而致的咳嗽。《医学心悟·咳嗽兼症》:“俗称热伤风咳嗽者,何也?答曰:热伤风者,如冬温之候,天应寒而反温,自人受之,则为头痛、喉肿、咽干、咳嗽之属,与正风寒之咳稍异。”治用止嗽
病证名。指由情志刺激等因素引发的痹证。《中藏经·论气痹》:“气痹者,愁忧(一本无“忧”字)思喜怒过多,则气结于上,久而不消则伤肺,肺伤则生气渐衰,则邪气愈胜,留于上则胸腹痹而不能食,注于下则腰脚重而不
中心黑苔而润,舌边白苔。为表里虚寒证,症见畏寒,脉迟而弱,宜附子理中汤温中散寒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舌苔薄白而滑润的舌象。本舌比白微滑苔的苔上津液较多,似米汤敷于舌面,主外感寒湿,或体内素有寒痰宿饮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前者宜祛寒化湿,后者当温化痰饮。